关于转发青建集团股份公司文件《关于办理2014年度青岛市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免试及成绩放宽和职称计算机免试资格审核的通知》的通知

2014-07-23 /4100

关于办理2014年度青岛市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免试及成绩放宽和职称计算机免试资格审核的通知

 

总部各部门、子集团(事业本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集团各成员单位:

    根据我市201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现将办理本年度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职称外语免试及成绩放宽和职称计算机免试资格审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核

    (一)办理依据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15号)文件执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条件的通知》(青人职专字〔199911号)等文件执行。

    《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表》当年有效。对经审批同意破格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做为破格参加当年度评审的依据,不表明其已具备相应的学历,在申报评审时,仍需按要求经过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向有关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报送相应的评审材料,并按规定参加相应的答辩或测试。对未经审批同意破格晋升的人员,各级评审委员会一律不得给予评审,否则其评审结果无效。

    (二)所需提报材料

    1.《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表》(附件1,一式两份);

    2.《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及电子版通过梦龙发至郭章梅收);

    3.公示报告一份(附件3);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外语成绩单及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证明申报人员符合办理破格申报条件的各类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

    二、职称外语免试及成绩放宽和职称计算机免试资格审核

    (一)办理依据

    1.职称外语免试及成绩放宽条件按照《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关于2014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使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334号)和《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文件执行。

    2.职称计算机暂不参加考试、免考部分科目(模块)或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条件按照《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文件执行。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当年有效,《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和《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审核表》3年内有效。超出有效期的需重新办理(国外工作人员符合条件办理外语免试的有效期仅限于当年有效)。

    (二)所需提报材料

     1.单独办理职称外语免试:

    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附件4,一式两份);

    ⑵《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备案表》(附件5,一式一份,电子版通过梦龙发送至郭章梅收); 

    ⑶公示报告一份(附件3);

    ⑷证明申报人员符合办理条件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在国外工作申报外语免试的人员,还需提供护照信息页、签证页、出国人员的出国信息明细(包括:首次出国时间、每次往返时间(必须与签证一致)、累计出国时间、距离出国合同到期时间)以及出国劳务合同的复印件。

    2.办理职称外语成绩放宽:

    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附件6,一式两份);

    ⑵《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备案表》(附件7,一式一份,电子版通过梦龙发送至郭章梅收)

    ⑶公示报告一份(附件3);

    2014年职称外语成绩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⑸证明申报人员符合办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单独办理职称计算机免试(按照《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文件):

    ⑴《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审核表》(附件8,一式两份);

    ⑵《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备案表》(附件9,一式一份,电子版通过梦龙发送至郭章梅收);

    ⑶公示报告一份(附件3);

    ⑷证明申报人员符合办理条件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同时办理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免试(按照《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文件):

    ⑴《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审核表》(附件8,一式两份);

    ⑵《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备案表》(附件9,一式一份,电子版通过梦龙发送至郭章梅收);

    ⑶公示报告一份(附件3);

    ⑷证明申报人员符合办理条件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办理职称计算机暂不参加考试、免考部分科目(模块)(按照《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文件):

    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附件10,一式两份);

    ⑵《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汇总表》(附件11,一式一份,电子版通过梦龙发送至郭章梅收);

    ⑶公示报告一份(附件3);

    ⑷证明申报人员符合办理条件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提交材料复印件,均需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盖章。

    三、办理程序

    (一)本人申请。申报人员填写相应审核表,并提供符合政策条件的有关材料,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出申请。

    (二)单位初审、公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受理申报人员的申请,必须按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政策的材料不得上报;同时将合格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个工作日,并形成公示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后随其他材料一同上报。

    (三)汇总呈报。各单位对本单位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员进行审核汇总,并填报相应汇总表(备案表),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材料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后,集中汇总上报青岛市人社局审核。

    四、有关问题

    (一)所在单位须在各审核表有关栏目中明确填写意见和时间,并签字、盖章,否则不予受理。

    (二)各单位资料报送时间:201484日——6日。

    联系电话:88256655      联系人:郭章梅

附件:

1.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表

2.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汇总表

3.公示报告参考样式

4.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

5.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备案表

6.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

7.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备案表

8.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审核表

9.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备案表

10.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

1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汇总表

12.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

13.《关于2014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使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334号)

注:附件可到公司办公群共享文件中下载。

 

                        

                            集团人力资源部

                           2014721